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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普洱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面禁止在思茅河钓鱼、洗车、种菜等诸多行为,违者将会受到最高500元罚款。

该《条例》是普洱市第一部关于河(湖)长制入法的地方性法规,也是第一部关于城区河道保护治理的地方性法规,为更好地保护思茅城区河道水环境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思茅河主河道由南向北穿过思茅坝,是唯一流经普洱市中心城区的河流,与梅子河、老杨箐河、曼连河、农场河、洗马河、石龙河、石屏河、机场左河八条支流汇合经石龙过峡口流出思茅坝子,再流入小黑江后最终汇入澜沧江。生态环境部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至今思茅河每年水质均劣于V类。今年6月,普洱市将思茅河综合治理指挥权移交思茅区,由思茅区统筹抓好思茅河综合治理工作,以解决水质氨氮浓度超标问题为目标,打响了思茅河水质“脱劣”攻坚战。

《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共二十一条,明确了主体责任,突出了河湖长制作用,突出了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对思茅城区河道整治与建设、管理与保护、河湖长制、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为思茅区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第十七条明确了在“思茅河”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包括在禁止水域内游泳、垂钓、捕鱼;清洗生产用具、生活物品、机动车,放养畜禽;种植蔬菜、农作物等;倾倒、堆放、填埋矿渣、石渣、煤灰、泥土、生活垃圾、动物尸体等;毁坏各类水工程、护岸、闸门以及防汛、水文、环保监测等设施;在河道内设置影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或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等;违反条例规定,思茅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规定给予最高500元罚款等行政处罚。

同时,条例还规定,在“思茅河”河道周边新建、改扩建工程,必须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排放设施,并统一接入污水管网。以及,思茅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编制思茅城区河道管理和保护专项规划,编制“思茅河”河道整治年度计划,实施河道防洪排涝、清淤疏浚、雨污分流、截污纳管、生态补水等工程,拆除和改造不符合防洪标准、占用河道等违法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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