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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介绍,为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手术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组织修订了《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含三方面。一是突出了医疗机构在手术分级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办法》对医疗机构履行手术分级管理的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医疗机构应当按照院、科两级负责制,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和诊疗科目制定手术分级管理目录,进行手术分级管理;明确了医疗机构内部手术分级管理组织架构、各部门职责、管理运行机制和要求,为医疗机构履行主体责任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是建立了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体系。《办法》建立健全了从手术分级目录制定、医务人员授权、患者术后管理到医疗机构内部督查等手术分级管理全流程的制度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备案制度、公示制度、动态调整制度;医务人员授权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紧急情况下特殊授权管理制度;以及手术论证制度、手术培训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相关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死亡讨论制度、患者随访制度、手术质量安全评估制度、手术分级管理督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要求,为医疗机构加强手术分级管理、提升手术质量、保障手术安全提供了依据。

三是强化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能。《办法》要求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的日常监测与定期评估,及时反馈监测情况和评估结果,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纠正手术分级管理混乱的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将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情况与医疗机构校验、医院评审评价及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约束力。

责编:陈龙飞

主编:张赫

校对: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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