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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河南省汝州市中央公园抽干云禅湖湖水捕捞鳄雀鳝的事情引起了广泛关注。虽然此次事件以捕获两只鳄雀鳝为结果而告一段落,但还留下了两个问题:一是,什么是外来入侵物种,面对外来入侵物种为何如此“大动干戈”?二是,耗费如此巨大,是否值得?

2022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规定:“外来入侵物种是指传入定殖并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抽水捉鱼”事件的主角“鳄雀鳝”在我国本没有天然分布,一般是经人为途径传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副研究员顾党恩表示,鳄雀鳝一旦进入养殖水域,可能导致养殖鱼种严重减产甚至绝收,一旦在自然水域泛滥成灾,也可直接导致本土鱼类等水生动物种群急剧下降甚至灭绝。

据评估,我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危害大、扩散快,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并予以处理。汝州市中央公园在“抽水捉鱼”之前,已经尝试使用“围网”“声呐定位”等方式捕捞鳄雀鳝,但是没有成功。采取如此“兴师动众”的行动,相信汝州市中央公园事前已经做过论证,并且权衡了利弊。但防控外来入侵物种,最经济、最简捷的方式还是加强源头预防。

源头预防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操作难度等远小于治理与修复,要树立事前防范优于事后治理的观念,截断外来入侵物种进入自然环境的“通道”。要加强外来物种的进口审批与检疫审批,属于首次引进的,引进单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并向审批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对已经进入我国的外来入侵物种要加强普查,摸清底数,了解区域防控重点、构建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清单。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升售卖、物流平台的责任心,避免违规售卖、运输危险品种。提升公众的识别能力,指导普通群众如何处理外来物种,减少因丢弃、放生等行为造成的风险,对管理不善、擅自释放等行为要追究其相关责任,做到谁管理谁负责、谁释放谁负责,拧紧从源头泄露的“闸门”。

外来入侵物种造成的损害一旦发生,不但给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而且治理修复的成本巨大,从源头加强防控,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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