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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昌11月29日电(时雨)29日,本网从南昌市交管局获悉,从12月29日起,对南昌市部分区域、道路货车限行措施进行调整,货车司乘人员务必看清楚相关路线,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依法予以处罚。
据悉,从12月29日起,西一环(蛟桥立交-前湖立交)、枫生快速路(前湖立交-祥云立交)段、南一环(前湖立交-洪都立交)、东一环(洪都高架)、洪腾高架,全天候禁止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通行。
每日7时-23时,禁止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在以下区域通行:龙兴大街(枫生快速路-赣江南大道)段(含)、赣江南大道(龙兴大街-南外环)段(含)、南外环(赣江南大道-枫生快速路)段、枫生快速路(龙兴大街-南外环)段合围区域。
车长6米内、总质量8吨内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运机动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运机动车,多用途货运机动车(“皮卡车”)不受南昌市货运车辆通行限制,允许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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