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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刚)如今的朋友圈充斥各种卖名牌包包、化妆品的广告,一些奢侈品A货营销也悄然来袭。但是,贩卖这些低成本、高利润、号称“1:1高仿”的A货真的合法吗?

近日,重庆荣昌警方破获系列销售假冒注册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2020年9月18日,荣昌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辖区销售古驰、LV、阿迪达斯、香奈儿等品牌A货。民警根据线索追查,发现源头指向辖区一美容馆。经查,美容馆老板陈某从事美容美体业务同时,也向顾客推销各种知名品牌的鞋子、服装、包包的A货。在正规商场明码标价要成千上万元的鞋、包、服装,在她这里只要两三百元,甚至更低。

2021年5月,民警将陈某抓获,当场查获耐克、阿迪达斯、古驰、LV、香奈儿等知名品牌鞋、包A货31件。经审讯,陈某交代,2017年至2019年期间,陈某从上家的微信朋友圈选购A货品牌款式下单,后加价卖出获利。

民警循线追查,扩线深挖,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2023年3月2日,民警在广东深圳将其抓获。经审讯,李某对其2016年至2021年期间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认其从中非法获利5万余元。

目前,陈某、李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朋友圈也不例外。 “微商”经营者应当守法经营,杜绝侥幸心理,不售卖假货,不为了蝇头小利踩踏法律红线,避免让自己身陷囹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超低价的“奢侈品”显然不是正品,不能一时贪图便宜,知假买假;若不慎买到假货,要保留相关单据、聊天记录等凭证,及时报警,正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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