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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方面,《通知》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医药技术进步、医疗费用增长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等因素,明确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同时要求统筹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安排和使用,确保大病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

门诊慢性病用药保障机制可扩大到心脑血管疾病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保障方面,《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待遇保障均衡。一是巩固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二是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居民医保年度新增筹资的一定比例用于加强门诊保障,继续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完善门诊慢性病用药保障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将保障机制覆盖范围从高血压、糖尿病扩大到心脑血管疾病。三是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

在巩固健全全民医保方面,《通知》要求实施精准参保扩面,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确保应参尽参。切实做好学生儿童和新生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对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

医保部门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通知》要求,要推动医保助力乡村振兴,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

为巩固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稳步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达到99%以上,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通知》提出,要优化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完善困难群众参保核查比对机制,健全参保台账,确保应参尽参、应缴尽缴、应保尽保。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科学设定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标准,提高监测预警时效性。同时,加强部门协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大病患者救助帮扶,推动形成多元化救助格局,整体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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