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28日表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已向中央人民政府就香港国安法第十一条要求提交报告。
发言人表示,按中央人民政府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十一条发出的函件要求,行政长官今晚已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并在报告中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就“根据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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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28日表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已向中央人民政府就香港国安法第十一条要求提交报告。
发言人表示,按中央人民政府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十一条发出的函件要求,行政长官今晚已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并在报告中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就“根据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