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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协合新能源(00182)公布,于2022年12月29日,于2022年12月29日,卖方(公司全资附属浩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承租人(公司全资附属师宗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及融资人(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订立买卖补充协议,据此,融资人将向卖方购买设备以出租设备予承租人,购买价为约人民币9.52亿元;承租人与融资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据此,承租人将于租期内向融资人租赁设备,且承租人须向融资人支付季度租赁款作为对价,租赁款总额将约为人民币13.745亿元。
据悉,设备指用于经营发电站的若干风机、机器及设备。
公告称,公司将于融资租赁安排下产生约人民币9.52亿元的出售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一般营运资金,以为集团于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业务营运及活动提供资金,包括购置风力及光伏发电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