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莫重明决定逮捕。

图片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

消息称,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原党组书记、厅长莫重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莫重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肩挑”青海省科学技术厅近5年

2023年3月1日,据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书记、厅长莫重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简历显示,莫重明出生于1965年4月,青海西宁人,曾在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多年,后任青海省交通厅副厅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等职,2014年7月任海西州委常委、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厅级),2018年5月至被查时,已任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书记、厅长近5年。

结交“政治骗子”

曾因违法违纪受处分

2023年8月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莫重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投机,且为其谋利;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不正确履行职责;贪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手续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莫重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同时,其曾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莫重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青海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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