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女儿身患先天性心脏病,倾尽家财而无力医治的父亲竟然托人把尚未满月的她扔到医院太平间"等死",幸亏被一名女法医发现才幸免于难。
目前,女儿经治疗后已经康复,父亲要面对的却是法律的制裁。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并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文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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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杀女
2020年7月6日,李某的妻子在海南某医院早产双胞胎女婴李某甲、李某乙。同年7月10日,经检查发现李某甲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三尖瓣下移(畸形)等疾病,需要住院治疗。
在此期间,李某为其妻子、双胞胎女婴已支付人民币12万余元的医疗费用。因该病难治且家庭拮据,李某无力继续支付治疗费用,遂准备放弃治疗。
随后,李某将这一情况告知其朋友黄某,黄某又联系某医院太平间的老板戴某,后三人商议将女婴李某甲放置在该医院太平间等其自然死亡。
同年7月15日,李某和黄某二人将女婴李某甲交给在该太平间的工作人员余某,后余某便将李某甲抱至太平间解剖室,放在解剖台旁置物架的最底层,并用一个塑料盆盖住,等婴儿自然死亡后再处理后事。
其间,李某多次联系黄某询问李某甲是否断气死亡,黄某询问戴某后得知李某甲未死亡并将该情况告知,李某以为有他人给李某甲喂食,遂要求停止喂食行为。
同年7月23日23时21分,文昌市公安局某法医在该解剖室工作时,听见婴儿哭声,发现女婴李某甲后报案。同日,李某甲被送往医院治疗,经治疗情况好转,并于同年12月1日出院,由其生父母继续抚养。
2020年7月24日,李某、戴某、黄某、余某到文昌市公安机关主动投案。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根据案发原因及社会危险性研判,建议公安机关对该四人采取非监禁刑强制措施,同时向文昌市政府、市委政法委汇报案情,落实被害人李某甲的安置与救助工作。这一建议被公安机关采纳。
2021年5月14日,文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某、戴某、黄某、余某提起公诉,并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最终,文昌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黄某、戴某、余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心灵救赎
李某、戴某、黄某、余某主动投案后,4人的行为如何定性,构成遗弃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为此,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为,遗弃场所太平间是关键点,实地考察查明太平间的内部区域设置、日常管理运营情况,综合全案证据,认定李某等4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据介绍,女婴李某甲被放置在太平间,获救希望渺茫。太平间是特殊场所,规模小、人流量少。该太平间位于医院地下一层,尸体出入量很小,大部分时间是大门紧闭的状态,且根据医院的承包协议,未经许可,非太平间车辆和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实际上也鲜有人该进入地下一层,被害人极难被他人发现并获得救助。
而且,李某因女儿李某甲的医疗救治费用高难以承担,遂产生放弃治疗的念头,欲让其死亡以求解脱;且李某甲是重病婴儿,极度依赖监护人的照抚,一旦脱离家庭监护与社会救助,就难以存活。李某将婴儿放置在太平间,任其自然死亡,得知婴儿仍存活后,叮嘱不再喂食,追求提前结束婴儿生命的结果。
然而,考虑到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是事出有因,主观恶性不大,4人主动归案、供述稳定,认罪悔罪态度好,社会危险性较小,且被害人意外被发现后,经救治身体机能恢复正常,未造成实际伤亡结果,加上李某是家庭支柱,其有一年迈母亲与另外两名未成年女儿需要抚养,将其羁押不利于对其子女的照管,且其家庭愿意继续抚育被害人。
为此,文昌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与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经委托社会调查,在充分调查评估监护人的监护能力、监护意愿、人格品性与对孩子的感情基础后,对于"事出有因"、认罪悔罪态度佳的监护人建议适用非监禁刑被法院采纳,防止家庭难题恶性循环。
此外,得知女儿病情好转,李某深感愧疚,终日以泪洗面。他还签署监护承诺书,表态今后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的要求,加强对孩子的身心关注,配合司法机关的教育矫治工作。
经教育,李某夫妻二人愿意继续履行法定监护职责,被害人李某甲出院后已实际被二人继续抚养,成长状况良好,文昌市人民检察院考察后未对李某提出撤销监护权建议。
合力帮扶
"本案发生后,我们调查梳理出5件医护人员在问诊中明显发现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不法侵害却没有报案或举报相关线索的案件,向文昌市卫健委制发检察建议。"文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荣干表示。
检察建议提出,在辖区医疗机构开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宣传学习,建立完善的报告备案制度,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医院太平间的运营管理,尤其是尸体交接与转运的交叉核查手续,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防范利用太平间人迹罕至、传统忌讳等因素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收到检察建议后,文昌市卫健委联合检察机关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培训会,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强宣传学习,制定层报流程、报告备案制度与涉密材料保存等规范。目前,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收到文昌市卫健委强制报告线索8件,其中5人已被刑事立案,这些报案线索是强制报告制度推进工作成效的充分展现。
据了解,涉案医院已于2021年12月15日解除太平间的承包协议,由该医院自行管理太平间,针对检察建议书提出的管理漏洞,已建立健全专人管理尸体、交接尸体台账制度、清洁消毒制度与追究问责制度。
"为落实家庭保护责任,强化监管主体与责任意识,我院会同文昌市关工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妇联、被害人住所地的居委会举行"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仪式。"陈荣干表示,承办检察官现场宣读督促监护令,对李某进行训诫,并与参会人员一同开展亲职教育,对李某的监护缺位、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并建议各部门强化协作,推动实现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落实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救助工作。
不止步于保护孩子"一时周全",更致力于孩子的"一生健康"。该案中,被害女婴母亲是一名教师。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到其家中关心慰问李某甲,帮助拟写贫困户证明书,模糊处理有关涉案信息,保护未成年人家庭隐私,发放司法救助金22500元。案后专人添加李某夫妇微信,动态掌握家庭监护与孩子健康情况,确保监护人切实履行看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