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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于明效 上海报道

12月23日晚,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优化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隔离康复后解除隔离和返岗复工的措施,阳性感染者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可结束居家隔离,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居家隔离应满7天(自出现症状或核酸、抗原检测结果阳性之日起计);居家隔离满7天时,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

如阳性感染者居家隔离第7天仍有发热等症状,继续落实居家隔离,待满足上述条件后予以解离。特殊行业、特殊岗位人员居家隔离解离和返岗要求,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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