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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购买新房用公积金就可以付首付,这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8月17日,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荣昌分中心,李兴成在办理完业务后高兴地对工作人员说道。这是8月11日重庆市出台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后,全市成功办理的第一笔“职工商贷购新建房以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款”业务。
李兴成在荣昌区一所学校任教,在当地拥有一套小户型的房子。这几年他和家人想购买一套改善性住房,但由于未凑齐购房首付款,一直未能如愿。
在了解到可以使用公积金直接支付商贷购房首付款政策后,李兴成夫妻来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荣昌分中心咨询办理。本着简化要件、优化流程、方便群众的原则,工作人员仅用几分钟时间便将李兴成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划入了所购住房开发企业账户,提取资金秒级到账。购买新房,李兴成夫妻仅需支付1万元定金,其他首付款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支付。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发布后,受到我市缴存职工广泛关注,贷款政策咨询量较往日增加了40%。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执行四天时间里新增贷款受理1345笔6.74亿元,其中置换贷款649笔3.22亿元,新购住房贷款和置换贷款申请量均有一定增长,日均受理量为1.5亿元,较新政发布前增长20%。
“新政出台一方面有效减轻了群众购房压力,另一面方面也提高了为群众服务的办事效率,得到群众高度认可。”该名负责人说,下一步,将持续扩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群众知晓和享受到政策优惠,支持更多群众使用公积金解决居住问题。
(市住房城乡建委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