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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水上危险货物交通运输秩序,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行业健康发展。近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一大队启动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行动。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 供图
3月8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走进重庆新金航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了解企业安全管理及业务经营状况,向企业宣贯专项整治目的及重点内容。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4月10日止,整治范围涉及中心城区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相关运输船舶与从业人员、危险货物码头,重点整治涉及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成品油运输的相关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船舶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着力从四个方面强化安全监管入手,一是强化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企业和个人,依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二是强化水路运输安全监管,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着力查处隐性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三是强化港口码头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资质不符、违规作业等违法行为;四是强化船舶运输安全监管,重点检查船舶营运证书是否有效,严厉打击瞒报、谎报、非法夹带等违法行为。
同时,在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的同时,强化溯源监督,对危险货物运输的托运、承运以及承运人实施充装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托运人、承运人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的,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加强对接经信、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凝聚监管合力。
港航海事支队一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深入摸排研判,明确监管查处重点,强化现场检查,强化执法协同,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水上危险货物交通运输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水上危险货物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