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月13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公告称,新城控股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新城控股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分配条件为新城控股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
分配周期方面,新城控股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并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和特别利润分配。分配方式上,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新城控股根据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为满足股本扩张的需要或合理调整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公告还指出现金分红最低限:不得损害持续经营能力;在此前提下,新城控股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