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老胡论见,我是评论员老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卖惨带货”案件的终审判决结果,判决博主焦某退还消费者货款5649.9元,并支付三倍赔偿款16949.7元,合计22599.6元。
原来,某短视频平台博主焦某为了快速营销牟利,进行“卖惨式”直播。他组织人员摆拍所谓“从继母处解救重病女孩玲玲,需卖玉筹集救治费”等短视频,并进行连续剧式的直播卖货。很多网友基于同情和爱心,纷纷解囊相助。后来,这出“卖惨式”直播荒诞剧,因“玲玲、鉴宝师”等人举行“庆功宴”的视频被网友拍到而曝光。
不得不说,焦某是个好编剧,又是亲妈后母,又是重病缠身,泪点多多。再加上一众“演员”的卖力演出,确实很煽情。于是许多人眼含热泪纷纷慷慨解囊,其中南京的万某就花了5000多元在直播间买下了19件玉器。直到看了“演员”们的庆功宴,万某才知道自己上当了,于是愤而上诉。
对于法院的这个判决,老胡举双手赞成。你想啊,主播编造并表演虚假的悲情故事,吸引消费者的关注,赚取消费者的同情,诱骗误导消费者下单,这是什么行为?往轻了说,是虚假宣传;往重了说,这就是诈骗啊。
网络上搞“卖惨带货”的不止焦某一个,因此,法律专家就认为,这个案例具有典型意义:一方面明确了虚假卖惨营销的消费欺诈属性;另一方面也给被虚假卖惨营销忽悠的消费者做出了积极的维权示范,指明了维权方向和路径,有助于消费者找准维权切入点。
另外,老胡也奉劝博主们,别编了,也别演了,否则卖完惨,你可能真的惨了。还有,各个直播平台,管好你的直播间,否则,下回你也可能坐上被告席!
好,今天就说这么多,谢谢大家的关注,咱们下期再见!
出镜丨胡波
统筹丨唐澄 杨丽
拍摄丨赵宇
剪辑丨陶蓉
编辑: 韩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