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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网讯(记者汤继文)8月8日,记者在我市召开的黄河“河畅水安”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在黄河禁渔期内严格执行黄河禁渔期制度要求,开展联合执法,维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生产安全。
黄河禁渔期是根据农业农村部对黄河禁渔制度要求,自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实行全年禁渔,黄河宁夏段至入海口,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在禁渔期内,我市成立了由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畜牧渔业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到沿黄区域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自4月1日黄河禁渔以来,受理公安移交电鱼一般处罚案件1起,移交公安涉渔刑事案件1起,对禁渔期违法捕捞行为起到了警示和震慑作用。
编辑:孔鼎 二审:王磊 终审:刘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