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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企业自主经营作用,日前,在原有新乡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新乡公用事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新乡公用事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设备租赁、自有商业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司资产总额已达9000余万元,实现国有资产4倍增长,受到了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先后获得“河南省优秀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称号。

此次改革为市属国有企业拓展业务范围、争取优质资源、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也为高质量建设管理市政公用设施、高标准服务民生奠定了坚实基础。

登高望远谋新局,脚踏实地启新程。未来,新乡公用事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必将以新姿态担当新使命,成为我市城市建设及公用事业发展又一利器,为扎实做好各项民生工程、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智慧、贡献力量。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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