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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外心脏骤停是世界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在公众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是为患者争取抢救时间、提高救治成功率的有效方式。近日,深圳市急救中心牵头制定的深圳地方标准《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建设与管理规范》(DB4403/T318—2023)(以下简称《规范》)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于3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自2017年始深圳市启动了“公共场所配置AED项目”并纳入市民生实事项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动员各区、各部门参与AED配置工作,至今已在地铁站、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口岸、体育场馆、养老院、旅游景点、高校、街道、社区、警务厅、办事大厅等人流密集公共场所完成10500台AED的配置安装,截至目前,配置在公共场所AED共参与现场抢救228人次,已成功救治60人。其中,年龄最大的75岁,年龄最小的7岁。

《规范》提出,三类公共场所的AED配置密度要求不同。一类公共场所包括城市主要交通场站、体育健身场所、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和学校等,

每台AED服务辐射半径≤300 米,施救者直线步行3至5分钟可获取;二类公共场所包括公共住宿场所、文化交流场所、 文化娱乐场所、住宅小区等,每台AED服务辐射半径≤600 米,施救者直线步行3至10分钟可获取;除列入一类和二类以外的其它公共场所均为三类公共场所,根据需求配置适宜密度的AED。

《规范》在公共场所配置的AED建设上也做了要求,AED应设置在人流密集、位置显眼、易于发现、方便取用且不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固定位置,安置AED的机柜(箱)不上锁、不遮挡、不扫码,开启操作轻便灵活、无卡阻现象。配置 AED 的公共场所应设置统一、明显的导向标识,引导公众快速找到 AED。

对于公共场所AED的管理,《规范》也明确,AED配置完成后,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及时向市急救中心或授权的管理单位申请备案登记,包括:AED配置的型号、详细位置、现场照片。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针对AED设备制定应急预案,每一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原标题《深圳公共场所AED建设与管理地方标准发布 交通场站、体育场所等施救者步行3 ~5 分钟可获取AED》)

编辑 葛墨含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周梦璇 三审 陈晨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罗莉琼 通讯员 深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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