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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12月17日,新制定的《扬州市快递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布,将于明年1月4日起施行。新办法规定设立快递末端网点只备案无需办理营业执照,以此支持鼓励快递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投递服务合作,提升末端寄递服务能力。
新办法中明确,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等特定区域设立或者合作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新设快递末端网点自开办之日起二十日内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即可,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新办法鼓励快递企业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学校、住宅小区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投递服务合作,提升末端寄递服务能力。同时,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学校、住宅小区等为快递企业收投快件提供场地、临时停车、代收保管、免费通行等便利。
与此同时,该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智能信报箱,并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该市将支持推动传统信报箱升级改造为智能信报箱。
新办法同时对快递企业的服务质量也提出了要求。比如,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分拣快件,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不得野蛮分拣快件,严禁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企业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用户,可以向快递企业投诉,快递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七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用户对快递企业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超过七日未得到快递企业处理,还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张晨
编辑: 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