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巢烨)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实施“预拘留”执行措施,对23名被执行人发布了该院第一期预拘留公告。
为切实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汨罗法院针对收到法院财产报告令后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以及有义务协助法院执行而拒不协助者,在法院传唤无效的情况下,进行预拘留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债务,否则将采取强制拘留措施。“预拘留”是对违反规定应予以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作出正式惩罚决定前的一种缓冲“惩罚预警”措施,为其划定“红线”,指明“出路”,起到告知、提醒、警示作用,极大地增强执行威慑力。
下一步,汨罗法院将进一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优化执行举措,打好限制消费、失信惩戒、预拘留等强制措施“组合拳”,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护航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奋力开拓执行质效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