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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公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促进农民工及脱贫人口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以稳定就业大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落实好《意见》,重在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以新疆喀什地区为例,近年来当地结合实际,通过大力发展纺织服装、电子组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稳定吸纳就业近7万人,取得了良好成效。

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着眼全局,协力推进,特别是农民工流出地、流入地之间应加强沟通联系和措施衔接。比如,在健全跨区域就业服务机制上下功夫,农民工流出地可根据流入地用工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让外出农民工“即到即上岗”;农民工流入地及时摸排并向流出地精准推送企业用工信息,做好就业政策解读等。

针对农民工群体多在劳动密集型行业、服务行业就业,各就业单位对所需劳动力技能趋同的实际,建议大力推广共享员工模式,在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基础上,组织暂时停工企业与用工短缺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例如,在新疆喀什地区,有的园区设立了“动态用工需求库”,在管委会统一协调和调度下,根据企业订单情况,为园区企业调配用工。

此外,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还要注重紧盯变化。近年来,就近就业、回乡创业、灵活就业等成为趋势。应围绕这些变化,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允许失业农民工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同等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推出相应保障举措。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要随着疫情防控更趋精准化的变化而变化。一方面,在疫情防控攻坚期,应落实好企业生产闭环管理等措施,实现“稳生产、稳就业”两手抓;另一方面,织密织牢农民工就业保障网,以更大力度支持农民工创业,及时梳理和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疫情期间就业工作不停步、优化创业环境不失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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