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利息予以免除、本金延期1年。措施出台后,预计减免利息1亿多元、可申请延期偿还本金2.5亿元,全省有26万余应届及往届高校毕业生可从中受益。
《通知》指出,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其中,对于2022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自毕业进入还款期后,在2022年年内个人应付的利息;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以及以前年度的逾期贷款在2022年内产生的罚息。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如果在《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了2022年利息,也予免除利息,若承办银行未进行扣款操作,则相应资金不再扣款,贷款学生自行使用;若承办银行已完成扣款操作,则由承办银行将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退回个人账户。
《通知》指出,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其中,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不适用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政策,贷款期限不变;处于贷款偿还期的贷款学生,经本人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2022年贷款本金,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本人未提交申请的,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在《通知》印发前,贷款学生已部分偿还或全部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省财政厅已督促承办银行抓紧开通相关申请渠道,及时告知贷款学生。
《通知》还明确规定,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贷款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贷款承办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