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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湖北神农架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
据通知显示,农村宅基地上的建房不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范围。为满足新市民购房需求,林区内农村宅基地上的建房不再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房屋套数认定。
同时,优化租房提取相关政策。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和提取频次。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林区内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每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也可年底一次性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缴存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房租金额。
通知提到,林区将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办法(暂行)》第二条中“属本辖区户籍人员”进行调整,调整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户籍限制”。
此外,林区还将实施大学生留鄂稳业安居政策。在林区内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5年内在林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可按1.4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84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规定比例。
该通知自2023年9月7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