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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发布以重大体育赛事为契机组织开展体育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决定组织发起全国各地接续举办的体育消费促进活动,持续至2024年春节。
通知提到,要结合重大赛事、精品赛事、民族特色体育赛事,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各种消费活动,特别要抓住杭州亚运会、广西学青会、内蒙古冬运会等大型国际国内综合性运动会举办窗口期,举办消费季、消费月、消费周等活动,营造浓厚消费氛围。在策划、组织和举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健身活动过程中,要把引导和促进体育消费作为重要出发点,切实发挥赛事活动在体育消费中的带动作用。
鼓励各地建立常态化促消费机制,因地制宜推出体育消费券等惠民举措,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支持各地在体育消费联动方面加强合作,实施消费互惠政策,联合举办消费活动。推动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进一步加强体育消费政策创新,鼓励和引导本区域内体育市场主体开展促销活动。推动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推出各具特色的优惠促销举措,加大惠民力度。
此外,要密切与文化和旅游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强文化、体育、旅游活动一体谋划、一体开展,推出一批“体育+文旅”优质文体旅融合产业项目。深入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重大体育赛事,实现多业态融合、多场景打造,提升全民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进一步促进体育及相关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