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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晚报讯【通讯员刘晨光 金娅妮 全媒体记者陈莉莉】市民邓女士在家中设宴款待即将远行的邻居,没想到竟引狼入室。8月22日,得知民警远赴云南抓获了盗窃自己钱财的邻居,市民邓女士内心欣慰不已。

8月17日,邓女士向团山派出所报警称,自己放在衣柜里的4万元现金和一个金手镯被人偷了。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发现,失窃财物放置的地方很隐蔽,嫌疑人要下手,必须经过入户门和卧室门,但两个门均没有被撬动损坏的痕迹。民警当即断定,应该是熟人作案。

“我邻居知道我取过4万块钱,前两天我还喊她过来吃饭。”经民警提醒,邓女士说起一件事儿,她和邻居沈某常常一起聊天、娱乐,关系挺熟,前段时间,沈某称要去云南昆明务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回来。邓女士便在家备好酒菜,给沈某饯行,其间,邓女士说起自己刚取了钱一事。

经过多方调查,民警确定沈某为重大嫌疑人,立即赶赴云南。8月21日,民警在昆明抓获沈某。起初,沈某拒不认罪,民警比对后发现,在沈某家中搜出的现金,正是李女士取的钱。面对铁证,沈某最终交代了自己趁李女士不备盗走其钱财的行为。

目前,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高新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襄阳晚报》(2023年8月23日4版)

(编辑:张紫悦 审核: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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