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报批,
擅自开展营业性演出,
现场叫停!立案调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连日来,
斗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对我区营业性演出活动开展夜查,
今天,再次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联合执法 突击夜查
7月26日夜间,为切实加强我区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更好规范演出市场秩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斗门公安分局等单位组成两个执法检查小组,周密部署,快速行动,深入井岸镇、乾务镇、斗门镇,突击开展营业性演出市场联合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通过查看演出情况、查验各类凭据、点唱设备和询问等方式,认真监督检查涉事场所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未经许可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是否含有禁止内容、演出节目内容是否和报备的一致等重点事项。
违规演出 立案调查
据统计,当夜出动检查人员16人次,现场执法检查有营业性演出的酒吧、KTV等场所7家。
经查,井岸镇的“力量酒吧”、“606 CLUB TRUE LOVE”和乾务镇的“迪拜酒吧”存在未经许可举办营业性演出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3处场所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对“力量酒吧”、“606 CLUB TRUE LOVE”责令改正处罚。对“迪拜酒吧”立案调查,并对相关演出设备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超时经营 当场被罚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斗门镇“皇家汇KTV”27日凌晨2:20分仍然在开门营业,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规定,执法人员依法给予当场处罚。
提醒:营业性演出需提前报批
据介绍,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现场同时开展法治宣传,要求相关单位履行营业性演出报批手续,依法依规举办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积极配合做好行业监管。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郑重提醒:各文化市场经营者要依法经营,文明经营,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得从事和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接下来,文化、公安等部门将持续加大对营业性演出的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举办营业性演出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确保我区演出市场安全有序、健康良性发展。
普法小贴士
1、什么是营业性演出?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一)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
(二)支付演出单位或个人报酬的;
(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产品促销的;
(四)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
2、营业性演出如何申报?
凡在斗门区域内举办的内地营业性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3日前,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申请演出备案,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后方可举办。
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港霞东路304号,联系电话:2782900。
3、如何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是指具备《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为演出活动提供专业演出场地及服务的经营单位。娱乐场所、酒吧等场所,主营业务均不是演出,一般也不具备为演出活动提供专业演出场地及服务的条件,属于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如需要在本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
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
确保文化市场平安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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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卢展晴
|来源:斗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编辑:谭古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