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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司法局持续深化“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法治村主任”制度,增强乡村法律服务专业保障力量,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赋能乡村振兴。3月10日,首位“法治村主任”、溱潼法庭法官孙素华在该区俞垛镇姜茅村受聘上岗,并围绕邻里纠纷处置,上好“第一课”。
“631分布”增加选聘广度。统筹全区资源力量,突出专业性、多样性,广泛选聘“法治村主任”。60%来自于政法系统,联合区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向村居推荐优秀在职和退休政法干部;30%来自于专业团队,在未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挖掘服务资源,充实村居法律服务力量,并积极引导公职律师加入“法治村主任”队伍。10%来自于基层群众,主要从优秀“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带头人”等基层群众中,选聘政治品格好、法律素养高、履职意识强的代表,进一步发挥群众力量。
“三步走”严格上岗程序。充分尊重村居和村民意见,着力规范“法治村主任”上岗前各项准备工作。第一步搭建桥梁,通过机关推荐、个人自荐、村居主动聘请等途径,由受聘候选人与村居深入相互沟通了解,双方达成服务意向;第二步掌握详情,拟受聘“法治村主任”深入村居开展调研,详细了解村居法治建设基础、村居治理水平、群众自治现状等情况,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和服务思路举措;第三步群众评议,村居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拟受聘对象公开作服务承诺,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通过后,村居正式发放聘用证书,“法治村主任”正式上岗履职。
“1+1>2”深化服务质效。作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补充,“法治村主任”制度致力实现村居法律服务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增强”。法律顾问、法治村主任、法律明白人等力量协作配合,通过援法议事会、法治大讲堂、法律服务大集市等载体和“苏解纷”小程序、“法律民生”微信群等线上平台,广泛参与村居重大决策、村民自治管理、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等工作,全方位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确保法治便民服务“零距离”。 苏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