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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记者12月21日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促进全省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相关网络直播营销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良好网络交易秩序,该局日前制定出台了《四川省医疗美容网络直播领域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这也是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的医疗美容网络直播领域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据悉,该《清单》适用于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以视频直播、音频直播、图文直播或多种直播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医疗美容营销的商业活动,以医美网络直播的入驻、营销、支付等环节为切入点,载明各类直播营销主体(包括美容医疗机构、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合规的法律依据,提出行政合规建议,便于直播营销主体快速、简明、准确地排查行政处罚风险点,熟悉与医美直播营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帮助营销主体强化合规意识,有效预防违法行为发生。
记者注意到,《清单》对医美网络直播的入驻、营销、支付等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营销环节明确了医疗美容网络直播中构成医疗美容广告的,不得有九类行为:包括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作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等。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灵活运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对医疗美容各类直播营销主体的行政指导,帮助直播营销主体强化合规意识,同时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指导本地相关平台对照《清单》查漏补缺,建立完善医疗美容网络直播负面清单、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核验登记等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