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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胜利 □ 魏公平)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甘肃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办法明确,帮扶援助对象为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兵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现役军人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纳入帮扶援助范围。
按照“普惠+优待”的原则,在保障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三属”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列出可能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需要帮扶援助的五种情形:一是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退役后本人就业困难,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二是退役军人因服役时间长、市场就业能力弱等原因造成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三是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四是退役军人、“三属”因火灾水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五是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