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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邓波 报道

被批毫无底线、毫无廉耻、毫无党性的云南省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傅学宾严重违纪违法一案,有了最新进展。海报新闻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傅学宾因涉嫌受贿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十宗罪,已于日前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其官方履历显示,傅学宾1963年9月出生,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至2001年,傅学宾从曲靖地区交通运政处科长的职位上升至曲靖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此后陆续担任曲靖市麒麟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2016年2月至2016年3月,傅学宾任曲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人选,后陆续担任曲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党组副书记等职务。2018年2月,傅学宾调任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到落马。

2021年2月19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官网通报称,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学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8月31日,将近一年半时间,傅学宾所涉问题被一一查清,官方批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纪国法不知敬畏,毫无底线、下限,毫无廉耻、羞耻,毫无党性、初心……

通报还显示,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及安排的旅游、宴请;对个人房产隐瞒不报,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规插手经济纠纷;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对亲属失管失教;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煤矿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索取巨额贿赂;与其配偶持有大量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傅学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傅学宾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1月10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披露了傅学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最新进展。该案已于日前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傅学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掩饰、隐瞒贿赂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情节严重;串通投标,情节严重;非法拘禁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纠集他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串通投标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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