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3月20日,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若干政策》主要由3部分,共12条举措组成,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据悉,《若干政策》在鼓励住房消费中,出台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支持购房业主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其中,单职工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33万元提高至45万元,双职工则是由43万元提高至55万元。
此外,于购买商品住房的,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30%。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亳州市本次还优化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中心城区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