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食盐价格和质量违法行为

我市食用盐充足 市民按需理性购买


(资料图)

本报讯 目前,我市食用盐充足,市民按需理性购买,不信谣、不传谣……8月26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关于规范食用盐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为维护正常的食盐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盐价格和质量违法行为。

切实维护食用盐市场秩序

市市场监管局告诫全市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把保障食用盐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作为首要责任,积极做好食用盐的保供稳价工作,切实维护食用盐市场秩序。

应加强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食用盐储备供应情况,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不要盲目抢购。

不得借突发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严厉打击食盐价格和质量违法

为维护正常的食盐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开展提醒告诫、加强巡查检查价格、行政约谈等多种措施,迅速组织开展对全市市场食盐经营环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经营价格行为,保障食盐市场价格秩序平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全市开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监管人员对食盐批发企业经营资质、经营环境、设施设备、进销货台账管理、仓储条件、追溯管理等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在食盐零售环节,对食盐购进渠道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盐经营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维护食盐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盐安全。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食用盐经营的价格和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各类民生消费品价格动向,切实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消费环境。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举报投诉。(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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