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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镇江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积极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现“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司法所长列席党政工作会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城乡基层‘援法议事’”等5方面全覆盖,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一是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覆盖。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法治镇(街道)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60个镇(街道)全部成立镇(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及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年度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同步健全完善议事协调机构会议制度、法治观察点和观察员工作制度,日常工作机制、专家咨询等制度机制,确保法治建设有序推进。
二是党政领导干部专题述法全覆盖。以市两办名义印发《镇江市法治镇(街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制度,建立健全党(工)委带头学法机制,制定和优化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清单,以委员会、述法专题会议等形式听取124名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812名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做述法报告。收集、整理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以督办单形式书面反馈给述法对象限期整改,将述法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法治督察重点内容。
三是司法所长列席党政工作会议全覆盖。印发《关于司法所长列席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的实施意见》,积极拓展镇(街道)司法所长功能职责,推动司法所长全程列席党政工作会议,积极参与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切实为镇(街)决策过程把好“法律关”、当好“参谋员”,协助党委政府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49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7件,服务重大产业项目投资洽谈8次,直接审核或间接协助法律顾问审核基层政府合同152份,针对基层各类综合执法活动开展执法指导和执法监督90余次,参与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处置化解方案讨论13次,累计为镇(街道)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83条。
四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覆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据《镇江市构建“大调解”体系工作方案》,积极引导推动人民调解员深入网格按照村(社区)每周一次、镇(街道)每月一次频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以来已调解纠纷1.9万余件。大力推动个人调解工作室、标准化家事调解工作室和老兵调解工作室建设,严密织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目前全市所有镇(街道)及其下属村(社区)均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累计建成89家个人调解工作室、79家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公安派出所、法院、检察院、信访接待中心、交警中队等阵地,针对易发多发矛盾领域组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条件成熟规模企业已建立40余家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五是城乡基层“援法议事”全覆盖。将“党建”与“法治”有机融合,以“红色物业+红色网格”为品牌打造“小圆桌议事会”“星光客厅”等平台阵地。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构建镇级网格化指挥中心,整合律师、网格员、片区民警等基层法律资源,推动全市6646 名“法律明白人”融入“援法议事”机制,建立建强“援法议事工作团”。通过基层推荐、民主测评等方式选取基层品德威信高的村民设置作为议事参与人,以培育乡贤、宣传乡贤、打造乡贤等措施发挥乡贤在“援法议事”中的积极作用。目前,全市723个村(社区)均已建成多元化的“援法议事”平台,32个村被评为省级“援法议事”活动示范村,124个村(社区)入选镇江市“援法议事”范例。镇诗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