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交汇点讯 8月2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晒”出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成果:全省法院共将477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301人进行罚款,对6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将3名被执行人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从今年5月19日起,江苏三级法院联动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全省法院逐条甄别、核实3123条线索,赴多地机场、航空公司调查取证,最终确认1192人在限制消费期间违规乘机。各地法院与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加强协作配合,在线索移送、协助查控、斩断违法购票渠道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坚决打击“黄牛”及背后产业链。

有钱不还,还携女友出境旅游,被执行人李某被法院开出5000元“罚单”。原告田某与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生效民事调解书,田某应当偿还李某借款本金22万元及利息。然而,李某仅履行部分债务后就销声匿迹,玩起了“消失”。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后,惠山法院经边检机关“大数据筛查”,发现李某近期即将从澳门飞抵无锡硕放机场。6月13日,在无锡边防检查站的配合下,惠山法院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控制。经调查,李某为与女友赴泰国曼谷旅游,通过非法途径购买机票,以规避法院的限制消费措施。当得知法院有可能采取拘留措施后,李某当即保证在3日内付清全部欠款。当日,双方经协商再次达成和解。面对可能遭遇的严厉处罚,李某如期全额履行了债务。鉴于被执行人李某认真悔错,积极履行债务,惠山法院决定对其违反限高令的行为罚款5000元,罚款决定书作出后,李某已缴纳全部罚款。

全省法院将依法依规整治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相结合,根据个案违法情节、履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坚持惩戒、教育、引导并重。对经教育确有反悔之意,并积极配合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从轻、减轻处罚;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理念的意见》第17条规定情形的被执行人,依法解除或暂时解除限制消费措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责令149名被执行人签订悔过书、保证书,促使127件案件执行完毕或达成和解。

下一步,江苏法院将持续巩固本次整治成果,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对违反限高令乘机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有力维护司法权威,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插翅难飞,进一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

编辑: 方思伟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