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越来越近年味越来越浓,很多小伙伴忍不住问:今年春节期间丽水哪些地方能燃放烟花爆竹?一起来看看!
2021年3月1日《丽水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对丽水行政区域内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进行了明确规定。
问:丽水市的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最新的法律规定和各县(市)政策是什么?
(相关资料图)
答:目前最新的法规是2021年3月1日实施的《丽水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立法规定和本地实际情况,修订和公布的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问:目前,丽水市本级和各地的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具体范围是怎样的?
答:下列区域内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一)莲都区行政区域内;
(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和镇建成区、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连片村庄建成区内;
各(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禁止经营燃放范围以当地最新发布通告为准。
问:今年春节期间是否可以燃放?如果违规燃放将面临怎样处罚?
答:丽水市莲都区行政区域内是全年全时段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所以包括春节和婚丧嫁娶的任何时候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各(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禁止经营燃放时段以当地最新发布通告为准。个人如果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其中,从事婚庆、殡葬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经营活动中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反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记入有关单位、个人信用档案。
问:除了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是不是都能燃放烟花爆竹?
答:除了莲都区行政区域,其他区县(市)人民政府也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发布了禁止、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敬请大家关注。
同时根据法规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等十类禁止燃放地点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来自我市公安部门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违规燃放案件78 起,78人,刑事立案非法储存烟花案件1起,移送起诉1人,收缴782箱,销毁2025箱,设置禁放警示标识牌1802块,协同其他行政部门执法64次,移交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政案件8起,8人(其中2起为网上非法贩卖)。
春节将至,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违规燃放整治,大力开展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燃放重点排查,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加强源头管理,切实强化路面巡查,及时发现和劝阻违规燃放,对发现的违规燃放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倒查一起,对处罚的违规燃放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曝光、纳入信用档案,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
还有不清楚的?来看看这图。
记者 李建波 通讯员 程敬哲 部分内容来源丽水公安 丽水人大 图源包图网